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司法的最新良好改革:(by People Expert Reformer) 台灣司法重大改革:檢察官法官改用人民選舉產生

((((公告:))))

司法的最新良好改革:(by People Expert Reformer)
台灣司法重大改革:檢察官法官改用人民選舉產生

Quoted News:
辦綠不辦藍? 趙麗雲:蔡煌瑯說法前後矛盾,吞不下去!
林思慧
2011929 11:15

    蔡煌瑯稱「司法不公、辦綠不辦藍」 趙麗雲:蔡說法前後矛盾,應解釋清楚(圖/記者林思慧攝)

記者林思慧/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被控收賄推動法案,一審無罪,27日遭判刑8年,蔡煌瑯質疑,司法不公,「辦綠不辦藍」,是選舉考量下的政治判決。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今(29)日表示,蔡2個禮拜前才拿捲軸上國是論壇,指出因為賄選而當選無效,全部都是藍軍,說明了「辦藍不辦綠」,怎麼過了幾天說法就完全相反,要他解釋前後矛盾。

原文網址: 辦綠不辦藍? 趙麗雲:蔡煌瑯說法前後矛盾,吞不下去! | 政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9/29/301-2745622.htm#ixzz1ZJW1KsDv

司法的最新良好改革:(by People Expert Reformer)
台灣司法重大改革:檢察官法官改用人民選舉產生

Quoted People Expert Reformer's Plan Direction:

1>台灣司法重大改革:檢察官法官改用人民選舉產生

2>任期4, 可以跟縣市長一起合併選舉.(可以委託500位社會菁英代為投票人,經過100個小時審核1個月考慮)

3>不用懷疑 美國的檢察官是用選的, 法官是用推薦.

4>沒在考試的, 考試是中國毒瘤獨裁官僚體制下產物, 根本是問題叢生.

5>只要有律師7年以上執業經驗 都可以成為候選人

6>總統都可以用選的 沒道理 檢察官法官 不能用選的. 專業就是律師經驗.

7>這樣可以避免 法官檢察官 淪為政黨的統治工具 .

8>真正做到司法獨立. 檢察官胡亂起訴 大家上法院 法官胡亂判 離社會民眾差異太大

9>做不好 還可以隨時罷免.

以李慶安的國籍案 完全背離民意 把民眾當傻瓜騙, 請問這樣的法官夠資格繼續當下去嗎?
這樣的判決 沒人相信, 可是現在能怎麼辦? 完全無法可管

2.一個完全濫權 卻無法可管的法官檢察官 將是民主大災難.
1>民選的就是有任期任度

2>不是像現在 法官檢察官做到死 胡搞瞎搞

3>你知不知道 很多貪污的法官檢察官 光是弄到三審 要幾十年

4>就是法官審法官 檢察官起訴檢察官

5>現行司法與政治結合造成官官相護

6>因為大家都是從同一個訓練所出來 都是學長學弟

7>幹嘛要吃力不討好 把自己弄臭

8>法官判決的正確性 比任何事還重要, 這不是幾個成本的錢 就可以彌補的

9>不用成本選出來的法官 做出一堆錯誤的判決 有什麼用

10>先求正確 再來慢慢把成本降低.

11>如果不正確 成本在低有什麼用.

12>要產生教高品質的法官 本來的成本計會比較高 要更多的審核.

Quoted People Expert Reformer's Words:
要低成本的產生法官 也是很容易:
1>大家提出 5個犯罪案例, 來讓參選的法官 做出判決.

2>每個人上網看判決書 就可知道 這個法官適不適合你

3>還有參選的法官 以前當律師 接過什麼案子 也可參考

4>一個專門接財團案子的律師 你會選他嗎?

5>還是專門替民眾權益發聲的律師?

Quoted People Expert Reformer's Words:
法官產生不再由考試產生.
相信考試就會考出好的法官 那才真正有問題.
所以增加更多的保險,檢驗的條件.

1.先考試律師 證明你有足夠的專業
2.律師執業7, 讓大家知道你是一個什麼樣的律師
3.選舉產生, 你要比其他候選人優秀, 你要沒有爆出什麼汙點

萬一當上法官 胡搞瞎搞, 四年一到就會拿出來檢驗.
這比單一考試 而且幹到死應該是保險多了.

<相關連結:> 
1>司法院?私法院?許水德說過一句名言『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特偵組去非常火速的速度為選舉服務偵察宇昌公司,,就沒看到特偵組「火速」偵辦夢想家
2>台灣的司法果然不公正,台灣的司法果然不獨立:2天的時間特偵組去非常火速的速度為選舉服務偵察宇昌公司,就沒看到特偵組「火速」偵辦夢想家。這就是中國黨的總統提名正負司法院正副院長長及法務部不獨立歸在行政院上司下的必然結果,總統府就是利用暗中交代或影響司法院正副院長長及法務部
3>台灣的司法必須改革也就是須有歐美先進國家的陪審團制度
台灣離大選不到兩個月,要如何從候選人中選擇一個重要的是不能單純從他們的競選語言來決定,也不能根據執政者最近一兩月匆促做的事來決定(那不過是執政者有政府機器可資利用的優勢)
4>近來民進黨被指責的黑金政治是貪污案件、與黑道人士及暴力無關,而中國黨則真的有與黑道合作、並與司法檢調合作脫罪
選民也必須為臺灣的黑金政治負責。為何一定要支持黑金與黑道
5>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下台----->但是必須接受司法及監察院調查 出包~下台~升官~三部曲。老梗了。 如果如盛治仁所言一切合法 那各部會皆可以浪費合法 2.5億合法那一個便當報公帳1萬元也合法 超越市價甚多就牽涉到瀆職罪
6>台灣廉政公署是否為獨立組織還是選擇性拖延性辦案本身也必須接受第四波民主制度規範的效率評鑑: 廉政公署功能及範圍只限制針對公務員的貪污而已,其他舉凡行政系統瀆職浪費自肥政策侵害人民完全不管:
7>陽光第9法案(俗稱公務人員陽光財產法案):應該包括子女的財產申報,若是放過去,就容易變成貪污政治人物的法律漏動及避風港 陽光第9法案(俗稱公務人員陽光財產法案):應該包括子女的財產申報,若是放過去,就容易變成貪污政治人物的法律漏動及避風港,現行的法定的財產申報義務,僅止於公職及其配偶,成年子女並不需要申報財產。若是貪污或是不當所得轉入子女或是3等親帳戶就可以完全規避公務人員陽光財產申報法案
8>現行民主制度在野黨的制衡也是民主憲政的常態。可是如今不僅立法院的立法權受到行政權的侵蝕,甚至連在野黨發出聲音的管道,都遭到打壓,所以第四波民主制度就有必須打破只有兩兩黨的思維,變成以改革為主的思維,完全讓黨派示微,改革不具成效,人民有換人的資格,換言之就是有改革績效的責任政治
9>司法的最新良好改革:(by People Expert Reformer)
台灣司法重大改革:檢察官法官改用人民選舉產生





參考第四波民主制度:
參考介紹第四波民主制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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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4thwavesocialreform.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_2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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