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7日 星期六

我們試圖了解蔣介石口中的「流亡政府」,後來不斷被引用適當否?「九二共識」中的中華民國可堪用嗎?


我們試圖了解蔣介石口中的「流亡政府」,後來不斷被引用適當否?「九二共識」中的中華民國可堪用嗎?



1>一九五一年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日本放棄台灣主權,但沒有指定收受國(Limbo Cession)

1895年大清帝國戰敗後,和日本帝國簽署「馬關條約(下關條約)」,台灣、澎湖被清國「割讓」給日本,成為日本領土,「台灣主權」也被日本所擁有。一九四五年日本於太平洋戰爭戰敗於美國,於一九五一年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日本放棄台灣主權,但沒有指定收受國。「台灣主權」就掛在半空中狀態,稱為不確定割讓或懸空割讓(Limbo Cession)


Quoted Information:

加拿大不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理由


加拿大,全球政治最清廉的國家之一,加拿大外交部的回答讓我們不得不佩服

長久以來,中國一直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但是在60年代,中共便為此鬧了個國際笑話。中國外交部要求加拿大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加拿大提出5點理由反駁﹕

1) 台灣並非加拿大所擁有之領土,所以加拿大沒有權利承認台灣主權歸屬於誰。如果是加拿大所擁有的北極圈諸小島與中國有爭議,加拿大才有權利承認其歸屬。這是從羅馬法以來的所有權法理。國際法當然也依此原則適用。

2) 沒有任何國際法理論使加拿大有「權利」承認、或有「義務」承認與它無任何關係的台灣的主權歸屬。中國要求加拿大做這種承認毫無道理。

3) 即使加拿大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份,實際上並無任何法效果或意義。因為加拿大國民、飛機、船舶要進入台灣,拿北京政權所發簽證根本無效,還是要向台灣當局申請簽證。承認其對台灣實效統治,這等於是立刻又以具體行為否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4) 加拿大若在國際條約中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依條約必須履行原理,加拿大勢必派兵攻佔台灣,負責把台灣交給中國以履行條約。這是多麼荒謬的一件事。

5) 台灣如果的確屬於中國,則北京政權又何必要求各國承認。例如,海南島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國根本不必要求他國承認。反之,台灣若非中國領土,中國即使到處去要求他國承認,實際上也沒有國際法效果。如果台灣是有紛爭的領土,中國也應該去找與該領土有關的當事國交涉及承認才有國際法效果。強迫無關的第三國承認是毫無意義。

說得中國外交部啞口無言,『13億』口莫辨。自此之後,中國只能嘴巴嚷嚷,不敢再要求加拿大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2>我們試圖了解蔣介石口中的「流亡政府」,後來不斷被引用適當否?

背景:「流亡政府」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由佔領時的「中國主權國家」演變到一九四九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打敗,逃難到佔領中的台灣,變成為「流亡政府」,再於一九七一年被聯合國驅逐出,變為現在的「消滅的中國」


3>依照美國的國內法─《台灣關係法》規定,台灣的政府正確名稱不是叫做「中華民國」,而是稱之為「台灣」,世界上叫台灣為ROC實際上已經屈指可數,連台灣的留學生在國外或是在我們的日本國內都自稱來自『台灣』沒有人說來自『中華民國』

4>美國以對待戰敗國的形勢,協助台灣以獨立關稅區進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也不是用「中華民國」

5>台灣與澎湖於一八九五年,因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台灣、澎湖」根據條約已屬於日本,毫無疑問,日本是一主權獨立國家,所以「台灣、彭湖」已經不是「中國國內問題」,而是國際社會問題

6>《舊金山和平條約》中,對中國應得的好處已經明文規定,其中並沒有包括台灣與澎湖。甚至一九五O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間,有關「台灣是不是中國一部份」的問題,聯合國已經給中國辯解的機會,但是仍然沒有被聯合國所接受,「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已經是全世界所接受的事實。

7>千島群島與庫頁島南部,二次大戰後,被蘇聯佔領而被蘇聯併吞為其領土,直到今天,日本仍持續堅決的向蘇聯索討。按照國際公約的規定,日本的堅持是有道理的,因為戰勝國不得合併戰敗國的領土,是現今國際法上所公認的

根據一九四年的日內瓦公約,美國遵守「軍事佔領不移轉主權給戰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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