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1日 星期二

腐敗的國會與改革(四)

腐敗的國會與改革(四)


參考第四波民主制度:
參考介紹第四波民主制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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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的國會與改革(三)


)))))))公告((((((((((

腐敗的國會與改革(三)

「集會遊行」在民主國家裡是人民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也是表達意志的有效方法,如果人民連這項權利都被剝奪了,該是人民開始挺身而出爭取的時候!

愛因斯坦名言「國家的命運,取決於人民自身」。雖然公民投票不是萬靈丹、無法解決所有事務,卻是讓人民重新作主的第一步,因為「公民投票」是人民控制監督公職的必要手段,任何人否定這項主人的權利,人民也不必再給予他們權利。

以「公投」監督國會不僅可以防止政治惡鬥,甚至是肢體衝突,還可以利用公民投票的否決權利,促使國會制定法律的過程,可以更加完善和謹慎。但台灣的完全民主至少要再過100年的努力,才能使整個國家變得更完善。除非有人推動直接進化第四波民主改革系統

1>「集會遊行」在民主國家裡是人民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也是表達意志的有效方法,如果人民連這項權利都被剝奪了,該是人民開始挺身而出爭取的時候!

2>愛因斯坦名言「國家的命運,取決於人民自身」。雖然公民投票不是萬靈丹、無法解決所有事務,卻是讓人民重新作主的第一步,因為「公民投票」是人民控制監督公職的必要手段,任何人否定這項主人的權利,人民也不必再給予他們權利。

3>以「公投」監督國會不僅可以防止政治惡鬥,甚至是肢體衝突,還可以利用公民投票的否決權利,促使國會制定法律的過程,可以更加完善和謹慎。但台灣的完全民主至少要再過100年的努力,才能使整個國家變得更完善。除非有人推動直接進化第四波民主改革系統

Quoted People Reformer’s Words:
林義雄的確在推動「非核家園」以及「公民投票正常化」上面,做出非常多的努力與貢獻與令人激賞,現在應該是到國會闡揚理念,說服與教育王金平與中國黨立委的時候到了。

Quoted People Reformer’s Words:
許多的政客都相當地無恥,都不是正人君子!為了對抗無恥的立委、無恥的行政院官員,有正義感的社會意見領袖應該結合代表到國會,當眾譴責他們;窩在社會的角落發聲,沒有人理你!唯有第四波民主制度憲法規範要提供足夠的空間給予人民在全國改革平台發表不受思想審核

Quoted People Reformer’s Words:
國會在台灣六十年以來,最主要的生活習慣就是不太理會人民的聲音,不要理會社會弱勢,不要理會違反財團發財的聲音。這一種「習慣」更嚴重的結果,就是不沾鍋、不負責任、不守信用,所以黨營事業如果不是用特權,絕對會虧本,因為他們的權貴階級都有「不負責任」的生活習慣。要改變「習慣」比戒毒還難,但是有志之士還是應該不斷地遊說、教育他們,直到他們長大成人為止,還要繼續監督鞭策,不可以放棄,稍稍一放鬆,他們不負責任的基因就會持續不斷地發作。

Quoted People Reformer’s Words:
1>有不負責任的生活習慣的人,讀書都只是為了應付考試,不是為了樂趣與追求真理,所以一旦考上大學之後,就開始擺爛、遊玩、跑趴、建立人脈,以便將來不用靠實力就可以卡位、升官發財。

2>有不負責任生活習慣的人,工作了以後就不會認真讀書,他工作遇到了瓶頸一定是用「人際關係」來解決,不是用科學頭腦,所以他的「行政效率」一定愈來愈遲緩,愈來愈多的官商勾結;然後逐漸地失去社會競爭力,為了保住權位與財富,就更努力地建立人脈,應酬送禮。

3>有不負責任生活習慣的人,只要超過50歲,絕對不可能有真才實學,他如果要成為知名人物,一定必須要投入大筆的金錢做廣告形象包裝;當然不太可能有實質的政績,如果不小心有政績出現,那也絕對是別人做的,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他一定會「移花接木」去竊佔別人的政績。

6>林義雄面對蔣經國獨裁政權的暗殺集團,選擇用「寬恕」的方式,所以也可以百分之百確定,林義雄的品德遠勝過當時蔣經國身邊的共犯結構。林義雄雖然有寬恕的品德,卻沒有要求獨裁者蔣經國踐踏人權的共犯接受法律制裁,顯然社會正義感不夠,也沒有法治觀念,所以台灣的「轉型正義」才無法推動,因此台灣在30年以來以後,不太可能超過德國的文化水準。




參考第四波民主制度:
參考介紹第四波民主制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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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的國會與改革(二)




))))))公告((((((((((
腐敗的國會與改革(二)

台灣的立委每個月可利用的公帑達百萬,所做行為卻不符合大眾的期待,更惡劣的是,立法院所制定出來的「公投法」是阻礙人民行使公民權利。所以為什麼要有第四波民主制度的有權力的改革系統才可以解決此類問題

國會是一個民主國家做最高決策的地方,不論是總統制或是內閣制的國家。以總統制來說,總統所做的任何決定都應該要先經過國會的決定,此時,國會品質的高低和國會所做的任何決定,都將決定國家的前途。

然而台灣立委們的表現,卻是令人唏噓。台灣的立委在國會上的表現,不只是圖利自己,而且還制定惡法;譬如地方制度法七十九條規定,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 代表如受有期徒刑判決確定,即應解除其職務,立委卻不適用,這樣的法律,不是立委本身受利,還有誰從中獲取利益呢?唯有第四波民主制度民間控制的大法官進 駐的監察院及295個彈劾原則及整套的陽光法案入憲才有辦法及能力解決此類的問題



1>台灣國會的品質,令人失望, 某些立法委員不僅不制定人民期待的法律,還制定了許多惡法。譬如:「法官法」被束之高閣十餘年、「公投法」與「集會遊行法」則專門限制人民作主的權利。唯有換掉不適任的立委,台灣才有未來可言。但是在現行民主制度下黨派惡勢力要換掉幾乎沒有機會

2>台灣的立委每個月可利用的公帑達百萬,所做行為卻不符合大眾的期待,更惡劣的是,立法院所制定出來的「公投法」是阻礙人民行使公民權利。所以為什麼要有第四波民主制度的有權力的改革系統才可以解決此類問題

3>國會是一個民主國家做最高決策的地方,不論是總統制或是內閣制的國家。以總統制來說,總統所做的任何決定都應該要先經過國會的決定,此時,國會品質的高低和國會所做的任何決定,都將決定國家的前途。

4>然而台灣立委們的表現,卻是令人唏噓。台灣的立委在國會上的表現,不只是圖利自己,而且還制定惡法;譬如地方制度法七十九條規定,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代表如受有期徒刑判決確定,即應解除其職務,立委卻不適用,這樣的法律,不是立委本身受利,還有誰從中獲取利益呢?唯有第四波民主制度民間控制的大法官進駐的監察院及295個彈劾原則及整套的陽光法案入憲才有辦法及能力解決此類的問題


5>台灣法院裡法官所作所為,已經讓人民不再期待當他們受到委屈或是不公平的對待時,法官和法律可以為他們帶來正義和公道;在民主國家裡,沒有任何人可以去干涉法官,連總統也束手無策,唯一的辦法就是立法院制定「法官法」。「法官法」裡規定法官的資格是什麼?執行職務時應當遵守什麼法?或是做的不好時,可以依循法律把他免職,何況是法官的評鑑也可以制訂的一清二楚,或許這樣再也不會出現「恐龍法官」,但是說歸說,一放眼就是好幾十年,立法院仍然無動於衷。明智之仕都知道改革迫不及待,唯立法院仍然堅持腐敗,唯有寄望於第四波民主制度已經設想周到的由古芳信慶爵士的網路A,B,C型公投

6>現今的「公投法」是如此嚴苛,甚至被認為「鳥籠公投」,他甚至列舉公投法多項不符合期待的限制,例如:限制公民投案、設置公投審議委員會、現制行政機關提案權,還是提案或成案連署人數都過高,這種種的規範,讓公投法無法符合人民的期待。就拿台灣與中國所簽屬的ECFA來看,因為有了公投審議委員會的阻擋,讓這項關係到台灣未來的法案,無法受到全民的檢驗或是廣泛討論。



7>美國加州每次選舉都連帶10多個公投議題,可以顯示公投很簡單,並不是如官員所說,需要耗費許多經費或人力。

8>再者,立法委員不制定人民所期待的法律也就算了,還制定了阻礙人民行使主人權利的惡法─集會遊行法,它限定人們集會遊行的權利,甚至以警局為主管機關,檢視人民所提出的遊行是否會影響當權者的政治地位,意旨人民連表達的自由都要看上面的臉色、「恩准」與否。假使政府擔心遊行導致不法行為的出現,像是妨礙交通還是搗亂公共秩序等,在現行國家的既有制度即可去防範和處置,例如:社會秩序法。

9>等待到第四波民主制度政治變革成功,改革成效代替決定是多數或是少數,黨派的影響力將被優越的透明的進化的民主制度沒落而無法再有力量進行政黨惡鬥,所有的力量資源將用來改革創造與增加效率並且由人民淘汰沒有效率的改革者



參考第四波民主制度:
參考介紹第四波民主制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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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的國會與改革(一)


))))))公告((((((((((
腐敗的國會與改革(一)
立法院號稱全國最高民意機構,但近10年來它的角色明顯退化,失去了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甚至成了國家進步的絆腳石。這屆國會,選民在監督你們!

立法部門的職責本來就在監督行政,行政部門若有怠惰、無能或與社會脫節,有了國會大力鞭策,才能改進。問題是,以立法院過去的表現,藍立委更在意的都是如何維護自己政黨的利益,而不是照顧民眾利益;更在乎的是表決攻防的戰略,而不在乎進步價值的追求。

等待到第四波民主制度政治變革成功,改革成效代替決定是多數或是少數,黨派的影響力將被優越的透明的進化的民主制度沒落而無法再有力量進行政黨惡鬥,所有的力量資源將用來改革創造與增加效率並且由人民淘汰沒有效率的改革者

1>立法院號稱全國最高民意機構,但近10年來它的角色明顯退化,失去了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甚至成了國家進步的絆腳石。這屆國會,選民在監督你們!

2>執政黨在新國會擁有過半席次,能否讓馬政府全力施展?其實沒有正相關。以上屆國會為例,藍軍占有4分之3的罕見優勢,但立法表現仍讓人失望,走向與中國統一整合的中國的馬英九先生.亦未推動必要的政治改革,浪費了大好形勢。辜負人民選票託付給改革責任,除了責備外只能怪現行民主制度的缺陷

3>立法部門的職責本來就在監督行政,行政部門若有怠惰、無能或與社會脫節,有了國會大力鞭策,才能改進。問題是,以立法院過去的表現,藍立委更在意的都是如何維護自己政黨的利益,而不是照顧民眾利益;更在乎的是表決攻防的戰略,而不在乎進步價值的追求。

4>等待到第四波民主制度政治變革成功,改革成效代替決定是多數或是少數,黨派的影響力將被優越的透明的進化的民主制度沒落而無法再有力量進行政黨惡鬥,所有的力量資源將用來改革創造與增加效率並且由人民淘汰沒有效率的改革者

5>「選區制」和「政黨門檻」的問題並非不重要,但從優先性而言,很難說這是最前位的議題。其中,關於政黨補助款門檻的降低,可減少對小黨的財務懲罰與發展箝制,確實應儘速解決。

6>廿年來,台灣政治體制歷經了一次又一次的大翻修,都是根據政黨和政治人物的需要而調整。但回到國會的功能,立委們別忘了自己的基本職責是在為人民修定法制、為社會打造法治基石,而不是在國會充當政黨的打手或表決部隊。唯有第四波民主制度可以完全解決此問題

7>立法院號稱全國最高民意機構,但近年它的角色明顯退化,失去了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甚至成了國家進步的絆腳石。這屆國會,選民在監督你們!

 
 
參考第四波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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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號稱全國最高民意機構,但近10年來它的角色明顯退化,失去了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甚至成了國家進步的絆腳石。這屆國會,選民在監督你們! 等待到第四波民主制度政治變革成功,改革成效代替決定是多數或是少數,黨派的影響力將被優越的透明的進化的民主制度沒落而無法再有力量進行政黨惡鬥,所有的力量資源將用來改革創造與增加效率並且由人民淘汰沒有效率的改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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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號稱全國最高民意機構,但近10年來它的角色明顯退化,失去了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甚至成了國家進步的絆腳石。這屆國會,選民在監督你們!

等待到第四波民主制度政治變革成功,改革成效代替決定是多數或是少數,黨派的影響力將被優越的透明的進化的民主制度沒落而無法再有力量進行政黨惡鬥,所有的力量資源將用來改革創造與增加效率並且由人民淘汰沒有效率的改革者


1>立法院號稱全國最高民意機構,但近10年來它的角色明顯退化,失去了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甚至成了國家進步的絆腳石。這屆國會,選民在監督你們!

2>等待到第四波民主制度政治變革成功,改革成效代替決定是多數或是少數,黨派的影響力將被優越的透明的進化的民主制度沒落而無法再有力量進行政黨惡鬥,所有的力量資源將用來改革創造與增加效率並且由人民淘汰沒有效率的改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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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要怎麼改革?要不要加稅?(三)

稅制要怎麼改革?要不要加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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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要怎麼改革?要不要加稅?(三)
「公營金融機構員工存款優惠利率」.最終以員工定額儲蓄存款維持13%利息作結,不符公平合理及社會期待」

「中央政府所編列之獎補助費佔總預算比率,至101年已上升為48.50%,獎補助支出比重偏高,實際執行結果約有半數是給付給私人團體及個人」。不符公平合理及社會期待

在選罷法制方面,也是變形脫軌,除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的弊害外,直轄市、縣市議員的產生仍維持複數選區一票制,這種割裂與不當的選舉法制,既不能「選賢與能」,還造成派系、黑金坐大。
罷免法制也是非常虛空,1萬多票當選,卻要5、6萬才能罷免,議員會怕嗎?又已有《政治獻金法》,可以自由募集競選費用,為什麼還要雙重給與政黨補助金,競選費用補貼,讓「拼選舉」的政客,比「拼生活」的庶民,要更加有利可圖!我們真正地需要進化至第四波民主制度,無止盡地快速改革優化的以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系統




「公營金融機構員工存款優惠利率」.最終以員工定額儲蓄存款維持13%利息作結,不符公平合理及社會期待」


1>「中央政府所編列之獎補助費佔總預算比率,至101年已上升為48.50%,獎補助支出比重偏高,實際執行結果約有半數是給付給私人團體及個人」。不符公平合理及社會期待


2>在選罷法制方面,也是變形脫軌,除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的弊害外,直轄市、縣市議員的產生仍維持複數選區一票制,這種割裂與不當的選舉法制,既不能「選賢與能」,還造成派系、黑金坐大。


3>罷免法制也是非常虛空,1 萬多票當選,卻要5、6萬才能罷免,議員會怕嗎?又已有《政治獻金法》,可以自由募集競選費用,為什麼還要雙重給與政黨補助金,競選費用補貼,讓「拼選 舉」的政客,比「拼生活」的庶民,要更加有利可圖!

4>我們真正地需要進化至第四波民主制度,無止盡地快速改革優化的以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系統,才能有效地改革,與黨派席次或是誰當總統並無太大地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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